雲林縣口湖鄉下崙國小「學校社區共讀站」使用規範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之學校社區共讀站作業要點。
二、 目的:改善校園圖書館空間環境,開放社區居民共享學校圖書資源,以達閱讀推廣之目的。
三、 服務對象:
1. 本校學生家長、退休教職員工與畢業校友。
2. 居住於國內之校外人士。
四、 服務項目
1. 閱讀借閱:於館內閱覽區閱讀或借閱書報雜誌。
2. 藝文活動:若有對外開放,得參觀本館舉辦之各項展覽或講座。
五、 開放時間:
1. 上班日:8:00 至 12:00、13:30 至 18:20。
2.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 8:00 至 12:00、13:00 至 17:00。
3. 例假日、國定假日或校訂休館日暫停開放。
六、 使用辦法 :
1. 初次進入社區共讀站需填寫「社區共讀站服務申請表」,完成申請程 序後憑入校識別證及有相片之個人證件,登記入館後方能使用。
2. 本館對外開放空間為藏書區、閱覽區,並以學術用途為限。
3. 館舍空間及設備若有行政辦公、教師教學、學生自習等用途時,優先予本校師生使用
4. 進入本館需保持安靜,禁止飲食,共同維護館舍整潔。
5. 可將背包、提袋放置於閱覽區,但不得攜帶進入藏書區,個人物品請 留意並看管好,若有遺失本校不負保管責任。
6. 本館電源僅供筆記型電腦或行動載具緊急充電用,不得私接其他任何 電器。
7. 如造成館舍、書籍或設備物品之污損損壞,需負賠償責任並須修復還 原。
8. 使用電腦或網路者需遵守本校網路使用規範。
七、 館藏借閱規則:
1. 借閱數量與期限:圖書:5 冊/14 天
2. 若逾期未歸還則開始停權,禁止借閱任何圖書。停權日由歸還圖書日隔日開始算起,停權天數跟逾期天數一樣長。
3. 逾期超過三十日(含)以上者註銷資格且不得再辦。
4. 圖書遺失或污損者,依「下崙國小圖書館圖書借閱管理辦法」辦理, 內容如后:若造成污損或遺失需負起賠償責任,賠償方式優先以賠一本新書或照書本原價賠償,若書籍已絕版無法購買到新書或無法查詢 到相關書籍價格資料,則每本以新台幣 350 元作賠償。
八、 凡進入本校皆需配合本校維護校園安全之各項措施,違反規則 經勸導後不改善者,本館將註銷其資格並禁止其入館。其餘未盡事宜皆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九、 本要點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教務組長: 教導主任: 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