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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公告)本校 114 學年度第16-18次代理教師甄選

  • 發布單位:縣立麥寮高中
  • 聯絡人:教務主任

一、依據: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師資培育法及各施行細則。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本府114年06月25日府教學二字第1142433205號核定函。
  • 本府114年07月14日府教特一字第1142436913號(特殊教育)
  • 國教署114年07月2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4270號(編制外)

二、科別及名額:(本校為完全中學,須配合課程需要,兼授國、高中之課程)

(一)國中部代理教師

  1. 生活科技教師1名。

2.  自然領域理化教師1名(育嬰缺)

(二)特殊教育教師:

  1. 特教代理教師:2名。
  2. 資源班代理教師:1名。

(三)高中部代理教師:體育教師一名(跆拳品勢專長)

(四)國高中部兼課教師:

   1.高中部「全民國防教育」:每週6堂課。

   2.國中部藝文領域「表演藝術」:每週3~5堂課。

   3.國中部自然領域「理化」:每週4-8堂課。

    4.國中部語文領域「英文」:每週4-8堂課。

    5.高中部英文科:每週4-8堂課。

   *兼課教師課務可以實際需求調整,歡迎致電本校教務處詢問。

三、

六、報名資格:

第16次

招考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

第17次

招考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或具有中等學校該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18次

招考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 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或具有中等學校該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報名、甄選及放榜日期: 

 

報名日期

甄選日期

放榜日期

第16次

招考

114年08月13日(三)

下午15時止

114年08月14日(四)

上午09時起

114年 08月14日(四)

中午12時前

第17次

招考

114年08月14日(四)

下午13時止

114年08月14日(四)

上午14時起

114年08月 14日(四)

中午17時前

第18次

招考

114年08月15日(五)

下午13時止

114年08月15日(五)

下午14時起

114年08月15日(五)

下午17時前

五、其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