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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9-12 & 111-10-13 校園防疫新制

  • 發布單位:縣立雲林國小

【因應10/13起校園新制】

基本要件:

當因家人確診,師或生列為同住家人之『居家隔離』 對象時,

(1) 若打完3劑,可選擇 0+7 ,或 3+4 的居隔方式。 ( 0+7  的後 7 日 與 3+4  的後4日 為自主防疫期)

(2) 未打滿3劑,僅能選擇 3+4 的居隔方式。 ( 3+4  的後 4 日 為自主防疫期 )


故,依新制:

師生於 【自主防疫期間】,

(1) 有症狀,不可到校上班或上課。

(2) 無症狀,持【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後,可到校上班或上課。


範例:

10/13 為取消隔離日的第一天,應持當日(或前1日)的快篩陰證明。

但,10/15 需再進行 『第2次快篩陰性證明』,才可到校。


結論:

若有學生(或教職員工) 已打滿3劑,且選擇 0+7 的居隔方式,

最多需要提出 4 次的快篩陰性證明,才可到校上班或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