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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並自110年10月19日起適用,請各校配合落實執行

  • 發布單位:體健科
  • 聯絡人:莊茜茹

主旨:檢送教育部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並自110年10月19日起適用,請各校配合落實執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37186號函辦理。

二、檢附修訂防疫管理指引、修正對照表、新聞稿、教育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