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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18.110學年度本縣教保輔導團輔導員申請案

  • 發布單位:縣立雲林國小

2021-04-22 13:48:03 一、依據:本縣教保輔導團輔導員及實習輔導員遴選方案。 二、遴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者,且最近三年內考績未考列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以下者。 (二)申請資格: 1.具幼兒園合格教師證者,且實際擔任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工作年資滿五年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 2.對課程與教學具有興趣或經驗豐富者。 3.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者。 三、申請送件時間、地點:即日起至110年5月14日(星期五),郵寄或逕送雲林縣政府教育處特教科(請於信封註明申請教保輔導團輔導員)。 四、報名方式及繳交表件等相關內容請詳閱本縣教保輔導團輔導員及實習輔導員遴選方案。 原始公告及附件請連結至教育網路中心觀看及下載 http://mysql.ylc.edu.tw/ann/show.php?mytid=95118